关于对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晋升一级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与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联系,获取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3日至4月17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3年5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 件:1、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附件1: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3、秦皇岛万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
6、福清中联置业有限公司
7、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东阿县昌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惠州市德威集团有限公司
10、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西龙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河南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南阳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
15、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6、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广西旺达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8、重庆市祥瑞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重庆康田置业有限公司
20、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1、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
22、黄骅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苏州隽御地产有限公司
25、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
26、萍乡市城北房地产有限公司
27、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张家口市宏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上海汇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3、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富建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徐州城置有限公司
8、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9、浙江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10、台州万邦置业有限公司
11、浙江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
13、福州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山东省倪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7、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19、湖南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四川南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金堂县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