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关于批准四川绵阳川西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等47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转正及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等97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期转正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2005-03-09
文 号: 建市资函[2005]13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批准四川绵阳川西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等47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转正及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等97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期转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企业:
经审查,批准四川绵阳川西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等47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由暂定级转为正式级别,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察院等97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暂定资质延期转正。
特此通知。
附件:1、批准转正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单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