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2024-05-31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2024-05-30
废止日期: 2024-06-05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省住建厅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市城建局关于明确建筑业及监理企业资质委托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武汉东方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2家单位申请的建筑业二级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
备注:1.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对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请自行登录申报平台查阅具体原因。2.对审查意见合格且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企业,将报省住建厅复核公告;对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企业将予以办结。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