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对阜阳市建筑业企业开展2025年度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和抽查方式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以重点检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局机关纪委、安质科的监督下按比例抽取,共抽查88家企业的222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1.注册执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及自有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是否完善。
3.是否有违反《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行为。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5.是否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三、核查时间和形式
(一)核查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9月22日。
(二)报送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请将填写好的《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附件2),连同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和建造师的社保清单,统一装订成册,并于9月22日前报送至市建管处发展科(地址:颍州中路建设大厦10楼)。
2.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请将填写好的《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表》(附件3),连同企业相关资料、安管人员和特种工的社保清单,于9月22日前报送至市建管处安监科(地址:颍州中路建设大厦11楼)。
(三)核查形式:我局将通过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比对功能,对报送资料进行核查。
四、结果处理
1.核查合格将予以网上公布。
2.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予以通报,标注资质异常,责令企业整改,整改期限为自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期内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不能承揽不合格资质项对应的新工程,暂停企业参与评优评先。整改完毕后重新复查,整改复查仍不合格,将予以网上公布,并按程序依法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核查不合格将予以通报,责令企业整改,整改期限为自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限期内未报送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标准要求,我局将报送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撤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核查纪律要求
1.被核查企业要认真对照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资质标准以及建筑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完善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被核查企业在资质动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过程中,不得有违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直接认定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不合格。因虚假材料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1.核查企业及资质名单
2.阜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3.阜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