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系统人员库入库方式的公告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6-09-07
文 号: 〔2026〕131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系统人员库入库方式的公告
〔2026〕131号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市场环境,防范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被违规冒用,切实保护建筑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对行政审批系统人员库入库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6年9月10日起,入库方式由“企业录入”调整为“个人录入-企业确认”,持证人需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录入个人信息,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匹配到所属企业,由企业确认后完成入库,入库后方可用于后续资质申请。
二、2026年9月10日前已入库的人员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匹配个人信息,持证人需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进行确认后完成重新入库,重新入库后方可用于后续资质申请。
三、为保证入库数据完整、准确,2026年9月7日—9日暂停接收入库数据。
咨询电话:0471-6944058
0471-5612326
0471-5612349
0471-5612380
附件:1.新入库人员操作手册
2.重新入库人员操作手册
3.解除入库操作手册
2026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新入库人员操作手册
附件2:
重新入库人员操作手册
附件3:
解除入库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