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及业绩补录的提示函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12-10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及业绩补录的提示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等相关部署,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及业绩补录等重要事项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为避免企业错过关键时间节点,现就相关信息提示如下:
一、资质延期
有资质延期意愿的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阜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务必于12月31日前通过省、市级平台提交延期申请,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
二、证书换领
有换领意愿、符合换证类别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施工企业,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在相应行政服务系统提交换证申请,逾期未换领的,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
三、业绩补录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4〕502号),工程项目信息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请有关单位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办理,补录端口关闭后,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业绩(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除外),均不再认定为有效业绩。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