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施工图数字化服务模块升级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智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升级了施工图数字化服务模块功能,计划于2026年9月1日起上线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项目BIM文件审查和智能监管功能。
二、BIM文件审查。设计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房屋建筑项目,应在施工图审查报审时同步提供BIM文件,并满足《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DB/T 29-319-2024)规定的正向应用级或正向设计级交付要求。审查机构按照“二维为主、三维为辅”的原则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上明确标注“含BIM文件审查”。本次升级改造已在监管侧开发基于AI技术的智能辅助审查工具,可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款的BIM文件进行监管预警。
三、电子签章。按照《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国办发〔2025〕33号),勘察设计单位的成果交付专用章,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执业印章等均应采用电子签名技术。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受理、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四、严格设计变更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图纸,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图纸上传施工图数字化服务模块,按照“原图对位替换”原则进行替换变更,确保“一图到底”。任何参建单位不得以“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名义规避管理,严禁图纸变更“体外循环”。
五、操作培训。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将陆续组织系统操作培训,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政策类问题请咨询022-23306560,
技术类问题请咨询4000-166-166。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