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现将2025年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有关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按照我部工作部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25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详见附件1)。据统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260270项次,涉及建设单位207399家次、施工企业233596家次。
(一)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
从检查项目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6854项次。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334项次,占比4.9%;存在转包行为408项次,占比5.9%;存在违法分包行为778项次,占比11.3%;存在资质挂靠行为148项次,占比2.2%;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5186项次,占比75.7%。
从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2148家次、施工企业5480家次。其中,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323家次,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他违法行为的1825家次;施工企业存在转包行为的412家次,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853家次,存在挂靠行为的102家次,存在出借资质行为的94家次,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019家次。
从检查个人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4267人次。其中,在有转包行为项目上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732人次,在有出借资质行为项目上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39人次,存在挂靠行为的116人次,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80人次。
(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66家,吊销资质的企业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24家,给予通报批评、信用惩戒等处理的企业2012家;责令停止执业11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1779人;没收违法所得总额4653.08万元(含个人违法所得268.57万元),罚款总额44814.13万元(含个人罚款7576.89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开展情况
从查处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总数看,四川、辽宁、湖北、江西、江苏5省查处项目数量较多,分别查处744项次、622项次、517项次、513项次、456项次;内蒙古、山西、青海、宁夏、广西5省(区)查处项目数量较少,分别查处43项次、35项次、35项次、31项次、27项次(详见图1)。

从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4类违法违规行为看,湖北、广东、江西、福建、四川5省查处项目数量较多,分别查处205项次、156项次、149项次、128项次、126项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甘肃、广西、陕西、黑龙江4省(区)查处项目数量较少,分别查处10项次、10项次、2项次、2项次、1项次(详见图2)。

从罚款的金额看,福建、海南、江西、辽宁、广东5省处罚金额数较大,分别罚款7761.7万元、4882.38万元、4419.31万元、3534.4万元、3042.69万元;广西、安徽、云南、内蒙古、宁夏5省(区)处罚金额数较少,分别罚款285.49万元、232.78万元、168.12万元、87.65万元、68.45万元(详见图3)。

二、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违规举报投诉及一级建造师“挂证”核查情况
2025年我部共转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案件12件,涉及10个省(区、市),均已办结。
2025年我部共转各地一级建造师“挂证”举报线索8923人次,涉及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查处情况详见附件2。从核查情况来看,福建、广西、海南、云南、重庆、湖北6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结率较高,均在85%以上,其中福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结率为100%,其余5省(区、市)分别为97.96%、91.67%、88.64%、88.14%、87.96%;吉林、甘肃、山东、江西、西藏5省(区)办结率较低,均在30%以下,分别为28.57%、26.53%、22.20%、20.13%、18.72%(详见图4)。

总体来看,大部分地区能够认真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案件情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但个别地区还存在调查质量不高、证据材料不齐全、回复周期过长等问题,需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治理“挂证”、挂靠等市场乱象力度,持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一)严格规范发包承包活动。各地要加强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分包等全过程管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政府国有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在建项目,以近年来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市场现场联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安全生产事故倒查、信访投诉线索核查等方式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肢解发包、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超资质承揽工程、注册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各地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建市规〔2026〕2号)要求,加快实现注册人员管理系统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的数据共享,在人员申请注册时加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信息的交叉比对,对聘用单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要加强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监管联动,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大注册人员执业轨迹信息公开力度,严防“挂证”行为,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三)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各地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实行分类分级执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公开典型案例、警示约谈、情况通报、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吊销资质等处罚处理措施,同时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加强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人员执法水平。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监管力量不足、市场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开展重点督导帮扶。
(四)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各地要认真做好我部转去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调查的质量和时效,按时向我部反馈办理结果。要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内统计数据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1.2025年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2.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挂证”核查情况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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