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出资吗?
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出资吗?
答: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