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问: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要求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是以这个为标准吗?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部署,建筑业企业“(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