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总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
问: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三级升二级企业工程业绩要求近10 年承担过下列7 类中的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 万平方米以上;(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 座;(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4)修建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 项;或修建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 座;(5)修建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 公里以上;(7)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 项。那么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是7类中的2类 还是两项即可,比如主持完成过2项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技术负责人业绩指标?
答: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参照上述答复,新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总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应为是7类中的2类,非一类中的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