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升二
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二级,什么时候下放到地市审批?现在二级升一级已经下放到省里审批。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部署,建筑业企业“(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二)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应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企业也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由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申报企业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按照新申请进行申报;持有三级或其他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增项进行申报;新申请和增项方式均由设区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现有方式提供企业业绩申请升级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