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升级事项的,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或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资料
问: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升级事项的,审查公示意见为“业绩或人员不达标”,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资料
答: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