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 怎么消除
问: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怎么消除 之前我们已经整改完了没事了
答:根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管理办法》(冀建执法〔2020〕1号)第9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两项条件的,行政相对人可以向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部门提出修复申请: 1、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利影响。 2、行政处罚信息自记录之日起,连续12个月无新增行政处罚信息。根据该文件第10条的规定,原行政处罚信息记录部门收到修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对修复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修复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修复。不同意修复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行政处罚信息记录修复后,该行政处罚信息不再作为信用评价信息。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