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计资质
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作为一种新的建筑物能源解决方案,因为其节能环保性而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目前我省已有多个项目的设计采用此系统;但有的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该系统仅是一个为建筑物集中供热(冷)的能源站,因此招标时仅要求能源站的设计单位具备建筑甲级设计资质即可,实际上该系统牵涉到发电,并网,因此个人认为设计单位应该还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输变电的设计资质。因此想咨询下贵厅关于燃气分布式能源站设计资质的适用性问题,以便规范我省以后类似项目的招投标行为。如果贵厅认为需要上述电力行业设计资质,对于目前正在进行或已经确定了中标单位的招标项目,由于代理机构的失误,是否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包括太阳能、地热、垃圾、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设计主要指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的设计。目前我省住宅小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项目建立的集中供热(冷)能源站虽然部分是采用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但仅限于生活热水、空调冷冻水等,暂未牵涉到发电并网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0号)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因此我们认为取得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的集中供热(冷)能源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