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人员认定问题
问:我公司某员工,具有中级工程师证书,已经入职我单位2个月,已经正常缴纳社保,现在发现他本人在辽宁营口某单位任然正常缴纳社保,经过了解,他本人已经于2019年5月份从辽宁单位离职,因为辽宁营口是他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了以后办理退休方便,他本人与上述单位达成口头协议,社保继续在单位缴纳,费用由他自己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单位想用他的证书以及业绩申请资质,是否会被认定为挂靠,或者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可以正本他本人是我单位正式员工?这个问题已经与89150303电话沟通过,但是窗口那边也没有给出相关的问题解答,麻烦您这边予以确认一下。谢谢领导
答:您好!您的来信收悉。依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据此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应只与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不能同时在两家单位缴纳社保。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