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延续、增项、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等如何办理?
问: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延续、增项、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等如何办理?
答: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的有关规定,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延续、增项、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身份证号非正常升位等业务的,应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login.gjzwfw.gov.cn/),进入“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申请,将相关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线受理、审批,咨询电话010-683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