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部级人员注册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常见问题(2025年第一期)
Q1:哪些人员注册证书涉及本次证书电子化工作?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 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目前,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有效,相关企业及注册人员可根据实际及时更换电子注册证书。
Q2:上述注册人员如何申领电子注册证书?
答: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申领、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见附件)。电子注册证书启用后,不再受理此类注册证书的遗失补办业务。
Q3:部级电子注册证书启用后,目前相关业务的办理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
(一)注册监理工程师
1.2025年1月20日后申请通过的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变更贴、延续贴及更名贴;
2.2025年1月20日前申请通过的证书,仍发放纸质证书、变更贴、延续贴及更名贴,详情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报部人员资格证书领用告知;
3.不再接收初始注册及遗失补办证书个人照片。
(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2025年 1月20日后申请通过的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2.2025年 1月20日前申请通过的证书,仍发放纸质证书,详情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报部人员资格证书领用告知。
(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2025年 1月20日后申请通过的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2.2025年 1月20日前申请通过的证书,仍发放纸质证书,详情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专题专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报部人员资格证书领用告知;
3.不再办理变更注册“盖章”业务。
如办理过程仍有困难,您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0471-6944058/0471-6944062(政策咨询)
0471-5332423(代部办理证书领取、查询资料邮寄)
010-58934542/010-58934446 (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支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