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拆所需资质问题咨询
问:我公司在承接某项目的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维保服务时,出现有关资质范围要求的疑问,特此咨询。 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为:某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我公司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及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请问我公司在承揽该项目时是否按法规要求需要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答: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