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1、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有无要求?技术工人能否兼任技术负责人一职?
答: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做要求。技术工人可以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2、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申请表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栏怎样填写?
答: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技术负责人职称栏应填写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例如“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请填写“无”。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对技术工人证书有什么要求?
答: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证书(由住建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国家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人员证书专业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中的专业,对技术工人证书级别不做要求。
4、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用证授权吗?
答: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备案,技术工人需要进行用证授权。具体步骤如下: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在“智慧审批”专区选择授权委托进行用证授权,搜索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事项,输入技术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生成授权二维码,技术工人通过微信“扫一扫”刷脸签字确认后,完成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