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通用问题
1、建设工程企业相关资质如何申报?
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https://jsy.xjjs.gov.cn/home)--主题服务--法人服务--相关企业资质核准,查看办件流程、申报材料、申报操作手册。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是否现行有效?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是现行唯一且有效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依照此标准执行。
3、企业申请增项、升级业务时,人员社保如何缴纳?
答:企业申请增项、升级业务时,技术负责人及注册人员需缴纳满申报前三个月社保。
4、外省职称证书在资质申报时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企业对职称证书作承诺申报。
5、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具体考核指标是什么?
答: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除技术负责人业绩、技术工人需满足《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外,其余指标均需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6、企业申报施工总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如何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指标?
答: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满足《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且业绩指标需满足二级标准要求的类别指标,同时对业绩指标不作累计考核。
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技术负责人考核指标如下: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指标不少于2项,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2项工程的施工。
技术负责人可申报“①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项;②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1项”。
7、同一工程业绩能否同时满足两项业绩指标申报?
答:同一工程业绩可以报一次单项指标和一次累计指标。不可报两次单项指标,不可报两次累计指标。累计指标指《标准》中带“累计”字样的指标。
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如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满足“单项合同2000万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指标,那么该项目可作两项业绩指标申报。
8、分包业绩能否作为专业承包资质代表业绩申报?
答:可以。
9、企业可否以总承包资质承接的工程业绩中的某项专业工程作为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不可以。申请专业承包资质需提供依法单独(分包、专包)承接的所申请资质类别的专业工程业绩。
以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为例,技术负责人业绩需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企业单独承接的钢结构专业工程业绩。以房屋建筑总承包承揽的业绩但体现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业绩标准的,不予认定。
10、不同的两项业绩工期重叠是否可以认定?
答:不予认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通用问题
1.企业申报资质时,在上传资料完整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无法提交申请”的提示?
答:企业申报资质时,在上传资料完整的情况下,若人员“社保核验不通过”(包括:未缴纳社保、分公司缴纳社保、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改制、大专院校在职教师、军队自主择业、企业改制等情况)人数超过申报资质所需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系统会提示“无法提交申请”。
2.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时,主要考察哪些人员业绩?
答: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时,主要考察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业绩。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时,主要考察主要技术负责人、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