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工程勘察资质常见问题答疑
Q1:资质申请表中人员“所学专业”和“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一栏怎么填写?
A1:资质申请表中“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一栏要与资质标准中人员配备表中“专业设置”一栏的内容相一致。“所学专业”应填写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专业或职称证专业。
Q2:企业业绩、个人业绩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时间如何计算?
A2:近5年是指自企业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如企业申报年度为2026年,则近5年业绩年限从2021年1月1日起算起。
Q3:已办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A3:可以。除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提供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还需要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Q4: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是否可以将注册执业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A4:可以。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其学历、职称、工程勘察经历、个人业绩等指标需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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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武婧雯
校对|王斯佳
审核|黄治棚、彭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