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问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施工劳务,常见问题请看这里(二)
Q1:如何变更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信息?
A1:企业需对资质证书中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的,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变更后资质有效期不变。
Q2:施工劳务资质即将到期,如何申请延期?
A2:市级建筑业资质证书中仅有一项施工劳务资质的,可重新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施工劳务;若市级建筑业资质证书中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中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需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延续)事项,施工劳务资质应同时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施工劳务事项。
Q3: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在申请其他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时,是否按照“增项”申请?
A3:应按照“首次申请”申请。
Q4:如企业仅有一项施工劳务资质,在办理注销业务时,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需要注销?
A4:企业注销仅有的施工劳务资质,应当同时注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企业具有多项资质,只注销其中的施工劳务资质,则无需注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Q5:如何办理建筑施工劳务资质的省内迁入和迁出变更?
A5:省内施工劳务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到青岛市的,迁出地资质审批部门应将其施工劳务资质注销并由迁出地审批部门将打证系统的制证权限调拨至青岛市,企业然后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选择青岛市,重新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设区的市级权限)施工劳务,颁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注册地在青岛市的建筑施工劳务企业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省内其他地市的,首先需要将施工劳务资质注销,由审批部门将制证系统的权限调拨至迁出地,然后在迁出地重新办理施工劳务资质。
咨询电话:0532-66200000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来源|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供稿|行政审批服务六处 韩霞
校对|王斯佳
审核|黄治棚、杨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