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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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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升级咨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质升级咨询 问:我公司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目前想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升级为一级,想咨询以下问题: 1、升为一级消防资质的施工业绩是否可以使用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总承包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未分包给第三方,由我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作为业绩证明? 2、如第1点不可以: (1)消防设施工程业绩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业绩需要在全国四库或广东三库里可查吗?如果需要,该如何办理专业分包业绩入库?有ABCD的数据等级要求么? (3)消防设施分包合同是否要使用国家发布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另外,也麻烦提供下关于企业资质升级问题的咨询电话,谢谢 答: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1.总承包业绩不能作为专业承包业绩使用。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资质的,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确定业绩确认方式。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174号),相关业绩均可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请企业按指引做好业绩录入工作后申报资质。企业业绩为A,个人业绩为A级或B级,且信息完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资质承包许可范围的相关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资质承包许可范围的相关问题 问: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资质》是否能从事包括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专业项目;《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资质(结构补强)》是否只能从事结构补强专业。 以上理解是否正确,请予以及时明确并回复为感! 答: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承包范围为: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进行了细化,我区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应资质标准,未做细化。
如何在苏服办APP办理二级造价师增项业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如何在苏服办APP办理二级造价师增项业务? 问:如何在苏服办APP办理二级造价师增项业务? 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二级造价师无增项注册业务,如需增加注册专业,按初始注册流程申报,流程如下: 二级造价师初始注册由持证人通过“苏服办”手机APP发起申请,企业登录账号确认后等待审核。 1.个人发起申请。持证人登录“苏服办”手机APP,搜索“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人脸识别→进入应用→我要办事→事项申报页面发起二级造价师初始注册业务申请。 2.企业登录账号确认。企业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级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企业服务(从业人员)”→“二级注册造价师”页面跳转至“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人登录”,进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首页左侧“待办事项”,右侧对持证人申请事项进行确认。点击“确认”后,须下载打印申请表,认真仔细阅读申请表内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