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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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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您当前没有可以注册的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系统无法显示已注册信息,是什么原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级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您当前没有可以注册的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系统无法显示已注册信息,是什么原因? 问:一级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您当前没有可以注册的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系统无法显示已注册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一般为使用15位身份证号码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点击“注册申报→个人信息修改”,在修改项目中,勾选证件号码,输入18位的身份证号,按要求上传资料后点击提交。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里看到的专业不全,如何解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里看到的专业不全,如何解决? 问: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里看到的专业不全,如何解决? 答:注册申报→个人信息修改。 (1)在修改项目中勾选并填写证件号码和姓名(现在的、正确的); (2)在情况说明中简要填写修改原因,如:历史信息有误,无法注销/重新注册,错误的证件号码是XXX(如不记得则不用写),申请关联; (3)重传身份证明材料,点击照片本身即可重传; (4)上传公安机关或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没有则不上传,转业人员可上传转业证明); (5)同意个人承诺并提交,等待审核。
关于二级建造师新系统登录网址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二级建造师新系统登录网址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和建筑行业注册人员: 二级建造师新系统个人版和企业版登入网址(首选使用谷歌浏览器,其次是IE浏览器):http://60.208.116.167/jzsZcgl/link/index.do。 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增加了企业不良记录和二级建造师个人不良记录,如个人在注册、执业过程中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条例进行相应期限内不得注册的处罚,并列入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不良记录,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向社会进行通报;对违规使用二级建造师的单位、企业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通报,连续两次被通报的单位、企业视情节记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用平台,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向社会进行公布。 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88,业务咨询电话:0891-6831320。 附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个人版) 2.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企业版)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