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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申报示范文本下载
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 ⑴结构 | ⑵建筑 | ⑶暖通空调 | ⑷给水排水 | ⑸电气 | ⑹动力[1] | ⑺自控 | ⑻机械 | ⑼通信信号 | ⑽站场[2] | ⑾道路 | ⑿线路[3] | ⒀桥梁 | ⒁园林 | ⒂环保 | ⒃概预算 | 总计 | |||||||||||||
| 结构〔一级〕 | 结构〔二级〕 | 建筑〔一级〕 | 建筑〔二级〕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电气〔供配电〕 | 公用设备〔动力〕 | 桥梁 | 风景园林 | 环保 | 造价 | ||||||||||||||||||
| 专业 资质 |
桥梁工程 | 甲级 | 1 | 2 | 1 | 1 | 2 | 6 | 2 | 15 | |||||||||||||||||||
| 乙级 | 2 | 1 | 1 | 2 | 4 | 2 | 12 | ||||||||||||||||||||||
注:
1.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为:(1)—(15)的专业。
2.申请行业资质甲级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4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申请行业资质乙级时,企
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和其它专业类型中的2个设计类型。
3.申请行业资质(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其它专业类型中的1个设计类型;该资质不
等同于行业资质。
4.取得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5.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
| 6 | 桥梁工程 | 米 | 单跨≥40米、 总长≥100米的桥梁 | 单跨<40米、 总长<100米的桥梁 | \ | |||
注:公共交通系统工程包括快速公交系统工程(BRT)、电车系统工程(含机电设备系统、轨道系统)等。公共交通系统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 (3)暖通空调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
| (4)给水排水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 (5)电气 | 电气(供配电) | 供配电 | |
| (6)动力 | 公用设备(动力) | 燃气、热力、气体 | |
| (13)桥梁 | 桥梁 | 道桥 | |
| (14)园林 | 风景园林 | 园林规划、园林植物、园林建筑 | |
| (15)环保 | 环保 | 环境保护、生物、化工、热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