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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城测绘(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延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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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沐城测绘(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延续公示 事项类型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 姓名 - 单位名称 沐城测绘(北京)有限公司 申报内容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延续 意见 不同意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9-02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9-15
资质资格公示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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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资质资格公示2025.09.02 序号 事项类型 单位名称 申报内容 1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上曜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 延续 2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兴成文缘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 延续 3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兴成文缘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 延续 4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世纪金鳄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5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劳务类(凿井) 增项 6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 北京京岩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增项 7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国能京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 延续 8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国能京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 9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新申请 10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科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 新申请 11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北京科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 新申请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25〕53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建设工程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具体意见。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查意见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关于2025年第九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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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九批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水利厅对朝阳福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建筑业(水利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25〕52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建设工程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具体意见。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5 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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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5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4日(7个工作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咨询。 (我厅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在资质申报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原展览馆)二楼,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50002;联系电话:0851-86987025、86987049、86987055、86987046、8698033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5360088;监督电话:0851-86987056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40批(延续第2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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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第40批(延续第29批)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2025年云南省建筑企业第40批(延续第29批)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fcxjst.yn.gov.cn/)予以公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陈述,并将陈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理解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公示期满,企业见通告后,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 业务咨询电话:0871-65235458。 举报受理电话:0871-64319125。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17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50228。 附件:2025年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第40批(延续第29批)评审意见汇总表(公示).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6日
202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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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对近期受理的安徽森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异议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0楼2008室 邮编:237000 电 话:0564-3953680 附件: 202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 202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企业类型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请资质 区域 会审意见 增项企业1家 1 安徽森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柏茂红 有限责任公司 91341500MA2NE1C667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霍邱县 同意 延续企业3家 2 安徽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杨传贵 有限责任公司 991341500MA2TL20N5G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金安区 同意 3 安徽绿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涂方鑫 有限责任公司 91341502MA2T273U10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金安区 同意 4 安徽绿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涂方鑫 有限责任公司 91341502MA2T273U10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金安区 同意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5年第33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声明】我厅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28-86911482)。 公 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1、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5年9月9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2、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378600776@qq.com。 3、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4、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5、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它(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28-86947617(施工、检测、燃气、吸收合并); 028-86919522(勘察、设计、房地产); 028-86913488(监理); 028-86913475(安全生产许可); 028-61323928(省外企业入川)。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邮编:610017 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7日
关于2025年第三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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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5年第三十一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核地质建筑勘察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16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1。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以第一次陈述材料为准。陈述材料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上传成功),发件主题和附件材料名称需为: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资质名称。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陈述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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