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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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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问:根据湘建法函〔2020〕100号文件规定:“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只有1个月就要到期了,之前询问贵厅窗口,得到答复是要继续等新的政策文件,请问新的政策什么时候下来,建筑业企业资质马上要到期了怎么办,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延续?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函〔2020〕100号)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目前住建部暂未出台有关资质延期政策,后续动态请关注住建部官网。
现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文件中写道“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我省现阶段是否也在实行告知承诺制?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因此,我省企业申请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时,也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可按照59号文附件1中所列申报流程直接向住建部申报。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延续与升级的问题咨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延续与升级的问题咨询 问:1、根据河北省住建厅2020年第119号文《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由本省各级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请问由省厅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关于施工资质延续事宜省厅是否有新的文件通知,省厅是否受理延续申请,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延期手续。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时,企业业绩中“主体工程承包”是否可以是不含厂房建筑,只包含对“相应的主生产装置”进行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化等施工。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如有资质延续需求,请按期按标准办理延续申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升级,需要提供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或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相关业绩。请根据具体资质要求,提供符合资质标准的业绩证明材料。感谢你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