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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报? 问: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如何申报? 答:(一)住建部核发资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2023年11月16日发布)规定:“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具体申报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详见住建部延续在线申报系统所列清单要求,及住建部网站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用问题第十五条。 (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407/20140723_211712.html) (二)省厅核发资质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2023年12月2日发布)规定: 1.我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含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和由武汉、宜昌、黄冈市住(城)建局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后届满的,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厅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厅不予受理。 2.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现行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提交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厅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3.企业应保持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接受审批机关的动态核查。
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必须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和管理制度证明材料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必须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和管理制度证明材料吗? 问: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必须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和管理制度证明材料吗? 答:申请设计资质的,不用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装备证明材料,以及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证明材料,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勘察资质的,不用提供办公场所、技术装备证明材料,以及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证明材料,但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上述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提供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证明材料。技术装备包括硬件装备和软件装备(例如设计软件)。资质标准对设备参数有要求的,还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鉴定报告(任选其一)等。
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么? 问:企业申报资质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么? 答: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计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重新核定等)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 不认可个人缴纳社保及母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的情况;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的人员不予认定;60周岁以内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即可,无需考核其社保缴纳情况;分公司为非独立企业法人,认可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