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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变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变更 问:您好,在建工程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设单位使用企业账号进入一体化平台进行变更申报?还是施工单位使用企业账号进入一体化平台进行变更申报? 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规定,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证,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变更事项的:1.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 2.施工单位(含工程总承包单位)发生变更的; 3.监理单位变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等变更。由建设单位向原发证机关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湖北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湖北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一、二级建造师 (一)二建注册 1.问:二级建造师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或如何办理二建注册,在哪个网站办理)? 答:上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二级建造师→点击办事指南后的“在线办理”→选择“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或新用户点击“新用户注册”,账号注册完成后再行登录)。 2.问:二建个人系统里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解决? 答:按系统提示办理数据库(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即可。 3.问:二建延续,本人已经申请延续了,公司在什么地方点同意呢?怎么操作? 答:公司登录二建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在延续注册菜单栏审核同意。 4.问:我们公司有个二建莫名其妙被注销了,公司没有操作,到底怎么回事,你们能查到是哪个人操作的吗? 答:建议企业妥善保管企业登录用户名、密码,以免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问:我二建注册成功了/注销成功了,为什么一体化平台上还没有显示? 答:数据推送和更新需要时间,一般三周左右。只要注册系统里显示已注册成功/已注销就是没有问题的。 (二)二建继续教育 1.问:二建继续教育在哪里进行? 答: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继续教育——选择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核发——点击在线办理。 2.问:二建继续教育的系统进不去,密码忘了怎么办? 答: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后,不需要密码,搜索继续教育,选择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核发,点击在线办理可直接进入系统。 3.问:二建继续教育需要交钱吗?是线上还是线下进行的? 答:需先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选择培训机构,收费和培训方式需要咨询你所报名的具体的培训机构。 4.二建继续教育要学习多少个学时? 答:二建有效期为三年,主项一个周期内需完成120学时,必修选修各为60学时;增项一个周期内需完成60学时,必修选修各为30学时。 5.问:我的二建注册证书怎么系统里显示过期了,怎么回事? 答:二建注册证书有效期是三年,时间过了会显示过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申请延续注册。 6.问:请问一直没注册过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答:没有注册过的二建,如果超过三年没有注册,再进行注册的时候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注册。 (三)二建注销 1.问:二建怎么注销?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建造师本人在个人注册系统里申请注销,注册单位进企业系统点击同意,即完成注销(一建同二建)。 2.问:我换公司了,要注销二建证书,公司不配合,怎么办?(我没有解聘证明,我在外地,我联系不上公司,法院裁决书行不行) 答:这种情况可办理强制注销,但需要提供三个材料,一是解聘证明(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具的仲裁书、法院判决书),且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内容必须裁定(或判定)个人和企业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是个人强制注销的申请,申请需写清楚绕过企业办理强制注销的原因,写明申请主管部门注销的诉求,本人签字承诺并前往企业所在市级主管部门核实盖章;三是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且必须本人亲自前来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一建同二建)。 二、一级建造师 1.问:一建上报有问题,麻烦帮忙退回注册申请。 答:一建注册不经过省厅,是由住建部审核,退回请联系住建部,住建部电话:010-68318963。 2.一建资格证书遗失,请问怎么办? 答:资格证在考试院补办,我们这边负责的是注册证。 3.问:一建企业现场认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带的材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可不可以邮寄过去?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答:一建企业认证需要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邮寄,一建企业认证(开锁)当场就能办好。 4.问:网上已提交一建企业信息修改,是否需要来现场审核,多久审核通过? 答:无需来现场,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 (一)造价初始注册 1.问:在哪看造价证书的批次? 答:住建部官网的公示、公告文件中有批次号。 2.问:造价到多少批次,什么时候到?为什么这么慢? 答:领证请关注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办事服务→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即可。 3.造价初始注册被退回了,说是“XXX”原因,怎么处理? 答:初始注册不经过省级,请拨打住建部电话:010-68331219。 (二)造价变更注册 1.问:造价变更证书已经交了,还是被退回来了,为什么? 答:网上申报的过早,应先交证书后上报。 2.问:造价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变更了,怎么办理? 答:身份证自然升位的在系统内申报即可,非正常升位的请拨打住建部电话:010-68331219。 3.问:造价变更被退回来说未上传解聘证明,可是我上传了的啊? 答:上传后未保存,导致上报的还是为空,请保存后再上报。 4.问:造价变更被退回说未上传解聘证明,可是我是企业名称变更,不是换单位,这要怎么办理? 答:请在“相关说明”栏内上传工商变更通知书及新营业执照。 5.造价初始/变更注册系统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6.问:造价变更退回来了,说申请表没有勾选,哪个地方没有勾选? 答: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字处上方有关于社保情况的勾选框。 (三)造价延续注册 1.造价延续注册需要提前多久? 答:最多提前30天。 2.造价延续注册申请以后,系统显示要交材料到省厅,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多久能办好?哪里能看到通知? 答:网上申请即可,在系统内看办结状态。 3.问:造价延续注册需要上传继续教育证明吗?已经过期了还能申请延续注册吗? 答:需要。不能。 4.问:请问造价继续教育需要学多少个学时?有证书吗? 答:四年120个学时。学完会有证明。 5.问:造价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答: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四、二级造价工程师 1.问:二级造价师系统登录路径? 答: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下拉至最底端→直属单位→湖北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首页中间: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2.问:二级造价师审批时长? 答:初始注册:20工作日 聘用单位变更:10工作日 强制注销、单位名称变更:5工作日 3.问:二级造价师注册是否有公告? 答:初始注册有公告,在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搜索二级造价师。 4.问:二级造价师是否能注册在分公司? 答:不可以。 5.问:二级造价师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答:暂未开始。 6.问:是否需要领取证书? 答:二级造价师为电子证,在系统中下载即可。 五、监理工程师 (一)监理初始注册 1.问:监理初始注册需要上传哪些材料?要上传社保吗? 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社保不传。 2.监理初始注册在网上提交了,什么时候把照片交过去? 答:同时。 3.问:在哪看监理审核通过的批次? 答:在住建部官网有公告,可以看到批次。 4.问:监理初始/变更/延续证书到多少批次,什么时候到?为什么这么慢? 答:领证、贴条请关注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办事服务→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即可。 (二)监理延续注册 1.问:监理延续注册要提前多久办理?变更和延续可以同时办理吗? 答:最多提前三个月。不可以。 2.问:监理延续注册需要上传继续教育证明吗?已经过期了还能申请延续注册吗? 答:需要。不能。 3.问:请问监理继续教育需要学多少个学时?有证书吗? 答:选修48个学时,必修48个学时。学完有证明。 4.问:监理在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答:监理协会,咨询电话:027-63377899。 (三)监理变更注册 1.问:在某时间办理的监理变更,到了吗?需要带什么材料领取? 答:领证、贴条请关注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办事服务→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即可。 六、勘察设计工程师/建筑师 1.问:勘察设计企业要办理资质,但是人员注册被锁定了,怎么办? 答:被锁定是正常状态,需要提交承诺书到现场办理,等资质办理成功以后即可解锁。 2.问:企业资质办下来了,人员怎么注册? 答: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解除预注册申请交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等待系统退回后重新申请正式注册。 3.问:预注册证明过期了,怎么延期? 答:提交新的预注册申请和之前领走的预注册证明原件,以及注册人员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到现场来办理延期。 4.问:二级建筑/二级结构要转到外省,需要开未注册证明,怎么开? 答:首先请确认该人员未在我省办理过初始注册(办理过初始注册的人员不开未注册证明),然后提交资格证,身份证,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所有材料都要原件和复印件。 5.问:二级建筑/二级结构转到湖北省不能直接办理变更吗?系统里没有变更的选项,怎么办理? 答:注销以后在湖北省办理初始注册即可。 6.问:二级建筑/二级结构有没有纸质证书,在哪领取? 答:二级建筑/二级结构为电子注册证书,在注册系统内直接下载打印即可。 7.问:我注册的岩土工程师(勘察设计类)在住建部官网已经公告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拿证书? 答:拿证请关注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办事服务→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即可。 8.问:二级建筑/二级结构怎么注销,现场交什么材料? 答:原单位在企业版里提交注销申请,待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即办结。 七、账号密码问题 1.问:我们公司的一建系统账号、密码忘了,手机号也换了,怎么办? 答:根据登录页面提示找回密码,或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授权查询账号、密码、重置手机号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现场找回。 2.问:我们公司监理账号、密码忘了,怎么办? 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现场找回。 3.问:造价/监理个人系统进不去,密码忘了,手机号也换了,怎么找回密码? 答:联系住建部或国家政务平台,造价住建部电话010-68331219,监理住建部电话010-68313292。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中南路地铁站F出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证书认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证书认定 问:本人2004年给排水专业本科毕业,一直在北京工作,并且劳动关系、社保关系一直在北京;2020年--2022年,受公司委派到天津某项目部配合工作,期间在天津市参加了高级工程师考试和评审工作,并且于2022年12月31日取得了天津市人力资源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电子证书,网上可以查到)。现在北京公司需要办理设计资质升级的业务,需要用到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但是人力资源部门说我的社保关系在北京,不能在天津评审职称,请问这种劳动关系在北京,不能到外省评审工程师的说法是否属实,是否有相关依据。我本人这种情况能否在资质升级过程中认定证书有效。 答:您好!您的来信收悉。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应咨询评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果职称评审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资质许可审查时可认定。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钢结构二级新办标准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钢结构二级新办标准问题 问:我司近期要办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对于标准中的厂房面积以及技术装备标准,办理时是否要具体此要求? 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明确的钢结构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1.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咨询地址变更后如何变更备案地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地址变更后如何变更备案地址 问:老师你好,我们是四川洲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地址已从原来的:简阳市石桥镇学园路112号附1-2号2层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6栋3层1号,请问如何在贵平台更新我们的信息呢? 答:您的来信已收悉。办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录入信息变更,请访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jst.sc.gov.cn/),点击网站首页中部“业务系统”,在系统列表中分别登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信息系统”及“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平台——四川省造价企业信息录入系统”,申报“信息变更”业务,并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问:标准中“单项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结算单吗?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可以按照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需要提供结算单。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以承包合同价为准,工程结算单作为工程完成且工程款已到位的验证;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价的,以工程结算单为准。 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可以作为考核合同额指标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问: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要求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是以这个为标准吗?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部署,建筑业企业“(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