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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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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级建造工程师,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业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一级建造工程师,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业务? 问:关于“一级建造工程师,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业务? 答:“一级建造工程师,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人社厅主管,我厅仅作为省直报名点,负责回复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考试相关业务咨询,其他报名点的考生请联系自己的报名点(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在相应考试的报名通知中查询对应的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注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职业资格注册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如何查询注册进度? 答:该类注册事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权力事项,申请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直接向住建部申报。注册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企业版管理系统直接向住建部申报。 完成注册申报后,您可以登陆国家政府服务平台或企业版系统,查看注册进度。如果有技术方面的问题,在该网站首页上有技术支持的电话,您可以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成功后如何领取纸质证书? 答: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事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权力事项,已注册成功的证书由住建部制作完成后邮寄至我厅,我厅会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首页“部批注册证书”中发布可领取证书名单,注册人员可根据发布名单办理注册证书领取业务。 3、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何申领电子注册证书?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21年8月1日起已启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使用手册》。 4、注册监理工程师系统如何进行企业认证? 答:在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系统提交上报后省级注册主管部门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线上认证,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5、企业登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如何找回? 答: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明确办理的相关事项)、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江西省住建厅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即可。 6、考试通过取得了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含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办理初始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直接登陆“江西住建云平台”申请办理初始注册即可。 7、二级职业资格(含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成功后如何领取证书? 答:江西省二级职业资格(含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工程)注册已实现“一次不跑”网上办,审批通过的注册人员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登陆江西住建云平台直接打印电子证书。 8、外省二级建筑师和二级结构工程师如何在江西办理注册? 答:外省二级建筑师和二级结构工程师办理职业注册事项,需将外省考试取得的二级建筑师资格证书及继续教育等信息录入“江西住建云”。信息录入完成后,登录“江西省住建云”申请职业注册认定,无需申报材料。 9、外省二级建造师能否在江西办理注册?
答: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目前外省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不能在我省注册。 10、二级注册建造师,想要注销,但原注册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答:您可以提供您与原注册单位目前没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与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合同到期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扫描件上传江西住建云)办理单方面申请注销业务。 11、一级建造师注册查询进展? 答:一级建造师注册事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权力事项,该事项注册申请通过住建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向住建部申报。您可以登陆住建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您办理业务的进程,如果有技术方面的问题,在该网站首页上有技术支持的电话,您可以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88、0531-66680789、0531-66680792)咨询。 12、一级注册建造师登陆住建部平台如何更换手机号? 答: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更换手机号码,具体方法:在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打开之后点击右上角“请登录”,完成登录之后点击“个人信息”,然后点击手机号右边的更换就可以改了,小程序登录不用账号,只是为了修改手机号。手机号码修改成功后,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的“忘记密码”渠道,用手机号验证找回的方式进行密码找回。 13、一级建造师想要注销,如何办理? 答:一级建造师注册事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权力事项,该事项注册申请通过住建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向住建部申报。申请人登陆住建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注销申请,企业确认同意后,即可办理完成注销业务。 14、企业登陆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如何找回,手机号如何更换? 答:您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明确办理的相关事项),如果企业信息发生变动,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前往您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15、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在住建云平台重新注册时,显示查询不到资格证书,该怎么办? 答:由于2008年以前信息不全,可能会存在遗漏的个别现象。查询不到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注册人员的身份证、以往注册时资格证件或批复文件、个人申请报告(报告参考文本),可通过现场、邮箱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材料办理。 邮箱:xzspc@zjt.jiangxi.gov.cn; 邮寄地址:南昌市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省住建厅窗口。 16、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如何开展继续教育?非住建部平台进行的继续教育,如何进行延续注册? 答:为方便全省注册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我厅定期下发文件,倡导注册人员通过“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网址:www.mayortraining.net,有问题请工作时间咨询010-84805081 010-64928481)完成继续教育。请大家及时关注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在规定时间结束后,将批量导入“江西住建云”,导入后即可查询是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统一学习时间未结束时,无法查询;如果不是通过“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网址:www.mayortraining.net)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政府机构组织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来江西省住建厅科技设计处210办公室办理,我们将定期导入“江西住建云”。 17、二级职业资格人员办理注册业务,显示未查询到注册单位缴纳社保? 答:因二级职业资格人员办理注册业务时,已承诺与注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注册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所以我厅在受理注册业务时,通过江西住建云系统与省人社部门对接社保数据,对未查询到注册单位缴纳社保情况的,需申请人对社保缴纳情况进行陈述。具体流程:申请人登陆“江西住建云”,进入“个人服务平台-执业注册-发起的办件”,点击材料陈述。(注:注册企业可在省人社部门官网查询“个人参保证明”,该证明中“社保缴费明细”一栏会体现注册人员社保是否成功缴纳。申请人可将显示社保缴纳成功的“个人参保证明”扫描上传进行陈述。) 18、建筑业资质证书已变更企业名称后,如何办理二级建造师的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建筑业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后,注册在企业的所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可一性次变更注册企业名称,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企业可登陆“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进入“应用”界面,在“省管证书注册管理”模块,选择“企业名称变更”菜单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发起业务申请;核对人员证书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智慧审批”自动办理。 19、外省的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办理资格证书信息录入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提供需注册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 20、外省的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如何办理资格证书录入? 答:可通过现场、邮箱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材料办理资格证书录入。 邮箱:xzspc@zjt.jiangxi.gov.cn; 邮寄地址:南昌市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省住建厅窗口。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变更和甲级申报咨询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变更和甲级申报咨询 问:我单位拟申报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将具备城乡规划乙级资质的全资控股公司吸收合并,请问目前能否办理资质变更?能否告知可申请变更请时间?若我市尚未启动变更,我单位能否办理完吸收合并后,以全资控股公司名称的乙级资质和工商变更相关佐证资料,申报甲级资质? 答: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目前各省、区、市正在按自然资源部要求做好资质认定前期准备和数据对接工作,我市暂未启动资质变更。经咨询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2号),贵司提出的情形无需开展资质变更,可以企业合并后的单位信息直接申报城乡规划甲级资质。申报期间,需将相关情况以情况说明的形式纳入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