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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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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期人员业绩要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延期人员业绩要求 问:我公司2024年办理丙级换乙级,2025年六月份资质到期,目前需要办理资质延期。主导专业人员业绩然后考核?是要求提供四库网查业绩?还是按之前的方式提供业绩证明及电话核查方式? 答: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需要考核个人业绩(技术负责人和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其中业绩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项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174号),申请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数据且工程项目信息完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的支持!
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问:企业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企业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企业资质证书办理信息,本企业员工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本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提取的原因等;看不懂本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所申报办件的不予许可意见,该如何咨询? 答:企业经办人员可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①信息查询申请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③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归还);④所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⑤所查员工近半年个人专用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参保状态应为“在保”,参保单位应为本次咨询单位)。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二楼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法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授权我单位 (单位名称) 员工 (姓名+身份证号) 向贵处咨询本单位相关信息如下: 1. 2. 3. (被授权人姓名) 在其权限范围内获取的所有信息、签署的所有文件与做的所有决定,本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授权单位与本法定代表人享有及承担。
授权日期:20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问:个人到窗口现场咨询本人持有的发证机关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个人资格类证书办理信息,个人资格证书在企业资质事项中的使用情况,个人社保信息无法提取的原因等,该如何咨询? 答:本人可到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①信息查询申请(可提前填好,也可当场填写,需在办事窗口现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②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归还);③如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提取相关事宜,请提供近半年个人专用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二楼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个人信息查询申请模板:
信息查询申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因 向贵处咨询本人相关信息如下: 1. 2. 3.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在办事窗口现场手写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答疑(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答疑(一) 1、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如何进行申报? 回答:自2022年6月30日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网址迁移至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址: 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 具体申报程序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通知公告”中《二级建设执业师注册申报操作指引》附件1。 2、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何由山东省转往外省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我省完成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业务后,根据外省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应业务。 3、问 : 企业资质证书号发生变化时,如何更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号? 回答:请按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更改执业印章号”业务流程办理。 4、问 :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 回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单位、单位更名及更改执业印章号三类情形可申报此业务。 5、问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完成后,如何申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 回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结后,请于第二个工作日在爱山东APP“我的证照”中申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 6、问 : 未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办理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业务,如何申领电子注册执业证书? 回答:可按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更改执业印章号”业务流程,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
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监理资质是否仍可执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监理资质是否仍可执业 问: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监理资质取消,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已取得资质企业可换发同等级其他专业资质。 2023年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开始证书换领工作。 未换领、仍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监理资质是否可以继续执业?还是按照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答:您好。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明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对于持有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换领、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专业监理资质证书企业,可以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该资质证书相应许可承接范围承揽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简单换证一年乙级资质到期,续期事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简单换证一年乙级资质到期,续期事宜 问:2024年5月北京科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通过简单换证,由送变电丙级设计资质变为一年有效期乙级,现乙级临近到期,关于资质续期申请问题如下:1申请内容:核定,升级、增项、延续,如何选择?2、人员配置标准是否按照附件表格里的人员标准执行3、人员中退休人员占比多少,退休人员(女)年龄限制是否也是60周岁4、非主导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不用提供业绩表,5、主导专业注册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业绩表?6、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是否需要四库平台网查业绩?谢谢! 答: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工程设计丙级按简单换证取得的乙级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需按照首都之窗-政务服务事项-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中“申请晋升工程设计资质等级”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技术人员需达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文的相关要求。 技术人员对退休比例没有相关要求,年龄需求男女一致,均为60岁以下。 非主导专业人员考核个人工作经历,不考核个人业绩。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文要求,技术人员个人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可查证。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件要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件要求 问:北京市建委是否有文件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职称证或建造师证件级别的明确要求,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职业年限、业绩等。 答:依据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规定:(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有相应技术职称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验。